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云南省委常委会制定了8个方面的第一批整改内容,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日前,省委常委会制定了实践活动具体的整改方案,并予以公示。
在全省党员干部中,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专题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从今年11月份开始,全省每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参加1次至少5天的集中轮训。
同时,多办实事,坚持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在规划编制、城镇改造、征地拆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充分尊重群众意见。 并明确采取12项惠民措施,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方案特别强调,全省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以GDP排名比高低论英雄。将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对于事关发展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听取“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各方面意见。而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决策者的相关责任,并实行终身追究。
省委常委带头做到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驻村入户时间不少于3天。
方案还提出,一定要清理干部管理权限宽泛问题,赋予基层和部门更多的干部自主权,将省直部门管理副厅级机构副职任免、人事处长任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审批、县长任免、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委员(常委)和董事任免审批等权限,下放给厅局党组或州(市)党委。
12项惠民措施
大力实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两个倍增”计划。
推进就业惠民和创业富民计划。
落实好转户进城农民“两种身份、五项保留、五项保障”的政策措施,每年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不低于120万人,到2020年全省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1000万人以上。
推进社会保险“一卡通”,做好转户进城农民、失地农民的社保工作。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和住院报销补助比例,推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乡、村、社区医技人员培养计划。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扎实推进兴边富民工程,推进乌蒙山区、石漠化地区、滇西边境山区和迪庆藏区等4个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继续实施整村整乡推进项目。
继续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和防灾应急“三小”工程。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推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解决好吸毒艾滋病人群及孤儿的救助问题。
全面开展山区农村“五小水利”建设,每年建设40万件山区“爱心水窖”,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都市时报 记者 许孟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