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在贵阳市阳光100小区地下停车场,一位保安代客泊车时,接连撞上停放在此的四辆轿车,共导致五辆车受损。
昨日上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一辆车头朝外的香槟色本田轿车卡在一辆面包车和一辆马自达六之间,车身受损严重,车内前排安全气囊也全部弹出。黑色马自达六同样受损严重,右前大灯破碎、保险杆变形、轮胎爆裂。白色面包车则受损较轻。
“这辆本田车,先把我的车撞了,接着又撞上了其他两辆车。”车主陈女士指着一辆银色5系宝马车说,她的宝马车右前大灯和保险杠受损。马自达六车主杨先生则表示,他的车被本田车撞击后,车尾又与后面停放着的一辆黑色桑塔纳相撞。
杨先生表示,他是夜里被小区物管打来的电话吵醒的,不过物管公司负责人一直没有出面处理此事。此后,本田车车主闻讯赶到了现场。他表示,自己是5日中午到停车场停车,将钥匙交给保安后离开的。
根据几位车主的大致估算,单是宝马车的修理费,可能就在7万元左右,5辆车加起来至少20万元。(记者 江兴勇 姚蓝洁 董兢)
事件探因
保安没有驾驶证 错将油门当刹车
当天上午,代客泊车的保安出现在现场。“实在是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面对几位车主的责问,该男子脸色苍白,说话时声音发抖。
交警随后赶来处理此事时,该保安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没有驾驶证,你为什么要代客泊车?”面对交警的询问,该男子说:“以前多次代客泊车,从未出现过差错。这次事故是因为操作失误,撞到宝马车后心慌,错将油门当刹车,结果就撞上了另外几辆车。”
在场的几名保安表示,代客泊车是他们的一项基本工作,但都无法出示自己的驾驶证。
据该小区一名业主介绍,该小区有两层地下停车场,数百个车位,大多被业主买下,其余车位对外开放,所以外来车主的钥匙需要交给保安,以便车辆进出时挪位。
随后,记者找到该小区的物管部门——贵阳长河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负责人出差了,我们不知情。”
律师说法
保安肇事物管有责任
对于此事,贵州合协律师事务所吴箭律师表示,肇事车辆的车主在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泊车,应保安要求将钥匙交给对方,而对方无证驾驶肇事,车主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其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
吴律师说,其他四辆受损轿车,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支付赔偿,因为这是来自第三方的损害。“即使车主与保险公司之前签订的投保合同规定,‘来自第三方的损害保险公司需要赔付’,保险公司也可在向车主赔付后,通过法律途径向物管公司进行追偿。”
吴律师还表示,该保安无证驾驶,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该保安与物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在明知保安没有驾驶证的情形下默许其代客泊车,需承担全部责任,因为该保安在代客泊车时,履行的是代表物管公司的一种工作职责。”物管公司在对损失进行赔付后,认为保安有失职行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