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兰向记者讲述美容失败经历
美容院负责人出示小兰找其要钱的字据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凯 憧憬着美容丰胸后拥有魔鬼身材的小兰(化名),从手术台上下来后却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经历了1年多四处求医的艰难生活,然而主治医生却声称不知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停止使用该丰胸产品的通告。小兰表示,如果与美容院协商未果,将采取司法行动。
吸脂丰胸失败 妙龄女伤痕缠身
2008年1月,小兰在朋友的介绍下到昆明市新迎小区附近一家美容院申请进行吸脂丰胸手术。“主治医生说可以把我大腿和腹部的脂肪抽取出来,再注射到胸部,可以达到瘦身加丰胸的双重效果。”回想起当初去做瘦身丰胸手术的场景,小兰已小声的哽咽起来。“手术完成后第二天就发现腿部异常疼痛,走路都成了问题。”无奈之下,小兰只有打电话到美容院找主治医生咨询。随后,在美容院医生的建议下,小兰重新回到美容院开始接受术后康复治疗。“他们(美容院医生)一开始说是腿上绷带的问题,给我换了一个更紧的,但当天晚上我就痛得受不了,拆开绷带发现大腿上抽脂部分的皮肤已经发炎了,腿上和腹部做手术的地方有很多疤痕。”小兰称,他将情况反映给自己的主治医生后,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医生只是不断的安慰她,说过段时间就好了。而小兰也没有过多考虑,在美容院休养了一段时间,然而情况一直未能好转。
“5月份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胸部有硬块,而且很疼,就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医生告诉我胸部有假体。”小兰说,自己听到这个消息后又联系了当初给自己做手术的医生,但对方仍在向小兰隐瞒在其胸部注射的假体,并继续安慰小兰说那只是一种生长因子,对身体没有影响。由于胸部疼痛难忍,小兰希望能将丰胸的物质取出。经过医院检查,小兰得知自己在美容院使用的丰胸产品为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据了解,这在过去是一种常见的丰胸产品,但由于其对人体有害,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4月39日就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的通告。明白真相的小兰懊恼不已,但此时她已经别无选择,只有四处求医希望能将体内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抽取干净。为此,小兰短短几个月内辗转于昆明、北京的各大医院,寻求救治。“我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变成什么样,我很后悔当初做这个手术,我现在只希望能恢复健康。”小兰表示,如果跟美容院协商解决不成功,她将通过司法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美容院使用禁止药物竟称不知情
今天下午,记者来到了小兰进行吸脂丰胸的美容院。“我们在吸脂后的绷带处理上犯了错误,绷带太紧让她(小兰)的腿部皮肤损坏,但是其他操作程序没有任何问题。”小兰的主治医生,也就是这家美容院的负责人李医生说,小兰的情况属于个别情况,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是手术后护理失误和小兰自身的体质问题共同造成的。而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4月39日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的通告,李医生表示自己一直没有接到过相关的通知,所以不知道,直到2008年的5月份,才在某情感杂志上得知此消息。
李医生称,小兰在手术后曾3次以治疗为由从她这里拿走了55000元,前几天小兰再次找她要50000元去医院进行恢复性手术。“我实在承受不了这样无休止的要钱,所以这次我没给她钱,还打电话报了警。”李医生说,他们承认自己在对小兰实施吸脂丰胸手术时有过失,也愿意承担责任,但不能接受对方的敲诈。李医生表示,他们要求小兰去做伤情鉴定,然后通过法律途径来与小兰解决纠纷。
律师:美容院存在明显过失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谭瑛律师认为,在这起案件中美容院存在着明显的过错。“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在国家禁止使用后,美容院还对当事人使用,侵权行为非常严重,应对当事人的损失损害进行赔偿。”谭律师表示,目前小兰希望与美容院进行协商,能有一个对她后期治疗比较好的结果,把危害降到最低,但如果美容院不予配合的话,小兰可走诉讼程序解决问题。